《泰山刻石》又称《封泰山碑》,为秦始皇二十八年(前219)所刻,相传为秦丞相李斯手书,内容是颂扬秦始皇的功德。碑石原在泰山顶,后移至碧霞元君祠中,现存山东泰安岱庙中,因风雨侵蚀,字迹漶漫,所剩仅寥寥数字。
秦秋战国时期,诸侯国各自为政,文字异形,书体多样,妨碍了文化的交流和发展。秦始皇统一全国后,根据丞相李斯等人的建议,实行统一文字的措施。由李斯在原来秦国文字的基础上,加以修改规范,颁布了一套标准字体,称为小篆,同时废除了六国文字中与秦文不相符合的部分。《泰山刻石》的书体即是标准的小篆。其结构特点,直接继承了《石鼓文》的特征,比《石鼓文》更加减化和方整,并呈长方形,线条圆润流畅,疏密匀停,给人以端庄稳重的感受。本图是《泰山刻石》局部。
对于李斯的书法,前人评价甚高。清代王澍在《虚舟题跋》中说:“小篆开自李斯,省大篆之繁缛以趋简易,三代以来风气至此一变。盖李斯笔法敦古,于简易中正有浑朴之气。”唐朝张怀瓘则称颂李斯的小篆是:“画如铁石,字若飞动”,“骨气丰匀,方圆妙绝”。 |